2021-03-03
常壓熱水鍋爐也叫無壓熱水鍋爐,屬于民用生活鍋爐的范疇,常壓熱水鍋爐是一種頂部設有通大氣口,鍋爐本體始終處于常壓運行狀態的無壓熱水鍋爐,它的主要特點就是鍋爐不承壓,沒有安全隱患,主要用于供暖和生產熱水,是我們比較常見的鍋爐品種之一。
常壓熱水鍋爐的型號第一個字母必須是 C 開頭, C 是常字的生母,也就是代表常壓,如: C LS 立式水管, CLH 立式火管, CLR 立式熱管, CWN 臥式內燃, CW 臥式外燃, CWR 臥式熱管 , CLHS 立式火管室燃, CWNS 臥式內燃室燃等型號。
常壓熱水鍋爐主要有消毒、取暖、洗浴等用途。通過熱水循環泵循環保溫水箱的熱水,不停的把水箱水加熱到需要的溫度,來給醫院消毒但或取暖洗澡洗使用;供暖是通過熱水循環泵循環暖氣管道的熱水,通過暖氣片散發出的熱量可以達到居民采暖的目的。
根據 11 號令《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》第四條規定:常壓熱水鍋爐是指鍋爐本體開孔或者用連通管與大氣相通,在任何情況下,鍋爐本體頂部表壓為零的鍋爐。要求常壓熱水鍋爐的生產實行制造許可證制度,《鍋爐制造許可證》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,其有效期為五年。
但國家下發了:關于實施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質檢法 [2003]206 號通知中,明確“特種設備范圍按國家質檢總局制訂、國務院批準的《特種設備目錄》確定。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布的《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》(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 11 號)中涉及常壓熱水鍋爐的部分不再執行。”(具體內容見《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》(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 第 11 號))。
特種設備條例將鍋爐進行了以下定義:
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、電或者其他能源,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,并對外輸出熱能的設備,其范圍規定為容積≥ 30L 的承壓蒸汽鍋爐;出口水壓≥ 0.1MPa (表壓),且額定功率≥ 0.1MW 的承壓熱水鍋爐,有機熱載體鍋爐。這樣就將常壓熱水鍋爐剔除了鍋爐行列。
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下發了《關于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》(文件號 國質檢法 [2003]206 號) 其中內容為:特種設備范圍按國家質檢總局制訂、國務院批準的《特種設備目錄》確定,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布的《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》(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 11 號)中涉及常壓熱水鍋爐的部分不再執行(具體內容見《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》(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 11 號))。因此目前常壓熱水鍋爐不再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管理。